事关厦门成千上万
坐brt、坐地铁的人!
被拘留5日、被拘留10日!!
近期连续发生多起!
厦门多人坐BRT、地铁被拘留!
厦门人
今天起千万别这样乘车
这东西千万别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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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TH刀——小折叠刀!
官方最新通报——
厦门brt,今年以来截至8月20日,厦门公共交通分局刑侦大队共受理非法携带管制器具(刀具)案8起、非法携带危险物质案2起(均为汽油)。
与此同时,新开通的厦门地铁1号线,也查出大批违禁物,已经有人因带违禁刀具被拘留!!
BRT厦门北站
男子带它上车被拘留5日!
7月24日9时许,乘客唐某(男,四川人)到BRT厦门北站准备进站乘坐BRT公交车到莲坂,安检员要求其把随身携带的一个透明的小塑料袋放入安检X光机进行安检。经安检,发现有一把折叠刀,后安检员报警。
公共交通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民警将其带回并移交给分局刑侦大队。
据悉,刀身长度约为9厘米、刀身展开后可以自锁或卡住的刀具,属于管制刀具。违法行为人唐某自称是大概六年前在枋湖夜市的地摊上买的,现准备用来削木头。
该男子后被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网络图片,文图无关)
BRT金山站
矿泉水瓶装这东西,拘10日!
8月15日晚,BRT金山站,一名乘客携带两瓶汽油(共约1000毫升)进站安检时被安检员拦下,安检员拧开瓶盖闻到汽油味后报警。公共交通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接报后出警到场将其带回大队并移交给分局刑事侦查大队***。
经查,当晚王某(男,20岁,河南人)在BRT金山站准备乘坐BRT公交车时,将其随身背的双肩包取下放置在安检机上接受检查,安检工作人员发现其双肩包内盛有液体物品,遂让其拿出来。一瓶由550毫升容量矿泉水瓶装,另一瓶由560毫升矿泉水瓶装。后经鉴定,两瓶液体均为汽油。
违法行为人王某称两瓶汽油是其当日16时许在五缘湾游艇港修机器时,由于必须将机器内的汽油先倒出来才能修理机器,于是将汽油倒在了两个矿泉水瓶内,因不能将两瓶汽油扔进海里,其遂将两瓶汽油放进了随身携带的双肩包内。
因为下班走得较急,忘记包内有两瓶汽油。王某后被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网络图片,文图无关)
注!意!
根据最新通报,仅7月一个月
厦门brt就查处
5起非法携带管制刀具案
违法行为人均已被查处!!!
不仅BRT
就连新开通的厦门地铁
也查出大批违禁物
其中很多都是发胶、香水、充气球等
市民所熟知的物品!
并且已有人因此被拘留!!
地铁100天查获6886件违禁物!
有人带折叠刀被拘留5日!
据厦门警方此前***的消息:厦门地铁1号线开通100天,所有站点的安检口共查获违禁品6886件,日均查处约68件。其中不乏有发胶、香水、美工刀、充气气球等市民所熟知的物品。
这6886件违禁品中,有3707件是在岛内站点查获的,其余3179件是在岛外站点查获的。从查处的物品来看,主要以刀具、械具类居多,共计2538起,占比36.86%,包括菜刀、美工刀、水果刀等。此外,查处易燃易爆物品1493件,包括酒精、摩丝喷雾、发胶等。此外,还有电击器、甩棍、铁锤等也被查获过。
搭乘厦门地铁,同样的一把折叠刀!有人因为携带它被拘留。3月6日,王某在过安检时被发现其随身携带的双肩包内,有一把折叠刀,最终王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民警表示,因每个站点的位置不同,每个站点查处违禁品的情况也有所不同。比如乌石浦站周边商圈多,周末时间、19时至20时等时间段,查获的违禁品较多,被查处对象主要是来购物的市民;火炬园站周边的***房多,每天早晚高峰,查处的违禁品较多,以铲子、锤子等械具居多,被查处对象大多为民工。
厦门的小伙伴
尤其是要搭乘brt、地铁的注意!
关于BRT、以及地铁
哪些东西能带,那些坚决不能带
你真的清楚吗?
千万当心!
可能一个不小心就被拘留!
带刀类!
2017年6月9日,男子小赵朝BRT莲坂站走来,在过安检时,保安员发现其随身携带一把***。因***属于管制刀具,公共交通分局遂将其予以收缴,并对小赵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而事后小赵则天真的说,这把***是平时用来削水果的,自己压根就不知道不能随身携带上车。
2017年6月10日,小李在BRT蔡塘站过安检时,保安员发现其也随身携带一把***。随后,这把***也被公共交通分局依法收缴,小李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而小李表示,他是因个人爱好,才随身携带***。
(网络图片)
2016年3月12日上午,年轻男子背着一个黑色背包走进BRT站,过X光机发现异样,里面竟放着一把折叠***。
男子见状狡辩到“只是削水果的,不是刀”,还不配合工作人员检查。民警赶到现场后,扣留了折叠刀,该男子被行政拘留5日。
2016年3月13日下午,一名来旅游的男子,手里拿着一个塑料壳包裹的东西,经过X光机时,机器就响起报警声,工作人员打开塑料,里面藏着一把长刀。
男子称,这不是刀,是工艺收藏品。事后蜀黍经过鉴定,属于管制刀具,男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于如何认定管制刀具
具认定标准大概如下
一、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
1、***: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2、***: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用刀具
3、带有自锁装置的***(***):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4、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二、未开刀刃且刀尖倒角半径R大于2.5毫米的各类武术、工艺、礼品等刀具不属于管制刀具范畴。
三、少数***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马刀等刀具的管制范围认定标准,由少数***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民***公安机关参照本标准制定。
带液体类!
除了刀类
带油漆类、汽油类等物品
也有被拦下的!
2016年7月10日下午2点10分,37岁的喷漆装修工杨某背着沾满油漆的工具包,准备乘坐BRT去做工。
刚进BRT轻工食品园站,还没过安检,就被拦下,“包里鼓鼓囊囊装了什么东西?”一打开,一个雪碧瓶里的400毫升液体引起安检员的怀疑……
然而,安检员拧开瓶盖,瞬间,一股刺鼻气味窜了出来。一看纸包不住火,杨某低下头,“我这里是做工要用的松节油,我就灌了一点点,不会有问题的。”
后经民警查证,杨某瓶中之物确实为装修用的松节油,由于情节特别轻微,对违法行为人杨某不予处罚,教育普法后,民警将杨某携带的违禁品松节油收缴。
(网络图片)
相关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情节特别轻微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第十一条规定:“***治安案件所查获的***、***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
按目前规定
大体上来说
主要有以下3类物品严禁带上BRT!
违规的将面临相应处罚!
不知道的赶紧看
这三类违禁品不能带上BRT
一类违禁品
汽油、酒精、天那水、烟花爆竹、枪支弹药、***、腐蚀性化学品(硫酸、硝酸等)、管制刀具等。
二类违禁品
发胶、工业用油、工业胶水、化学液体、剧毒化学品(含农药等)、油漆等。
三类违禁品
气球、超高超重超大物品、宠物、游泳圈、海鲜家禽、未包装铁器等。
具体分类
厦门警方提醒:
以下两种
市民切勿携带上车!
切记!!
这两类绝对绝对不能带
一、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柴油、火油、液化气、酒精、电石、美发摩丝及各类含有易燃易爆成分的油漆、胶水、清洗剂、上色剂、光亮剂等等,这类物品大多化学性质比较活泼,特别是盛夏高温季节,环境气温上升,一些易燃液体较之平常更易挥发,一些高分子氧化剂、还原剂受热后性质更不稳定,在高温、狭小空间内,易燃易爆蒸汽在短时间内就能够达到爆炸极限
二、管制刀具,比如***、***、带自锁装置的***,以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这类物品是国家明令禁止非法携带进入车站、码头、机场、公园、商场、等公共场所和乘坐火车、汽车、轮船、飞机。
一张实物图对照表
大家赶紧过目
可点击看大图
除了brt
乘坐厦门地铁
也要小心这些违禁物品
不然也有可能被拘留!
厦门地铁这些东西统统禁带!
摩丝、发胶等限量携带……
在厦门地铁禁止携带的违禁品中,含枪支弹药类、管制器具类、易燃易爆类、毒害品、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等物品。
其中,对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民用生活生产工具,在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后,单品限量携带1把(件),累计限量携带不得超过3把(件)。具体品名和要求为:刀刃部分在10厘米以上的菜刀、水果刀、餐刀、剪刀、工艺刀、工具刀等;斧头、锤子、钢(铁)锉、锥子(尖锐物)、铁棍(总长25厘米以上的)等金属利器、钝器;长50厘米—160厘米,直径6厘米以上的球棒、木棍等木质棍装物品。
值得一提的是,摩丝、发胶、染发剂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白酒等含有易燃物质的生活物品,是限量携带的。比如,白酒应包装完好,且不得超过2公斤;香水不能超过120毫升等。
警方提醒市民,乘坐城市轨道交通,严禁携带管控物品和部分民用生活类工具。
据悉,对于查处的违禁品,地铁民警采取让其放弃携带或劝离的方式***,但如果查到管制刀具、危险品等,则交由公安***。
SO
事关所有人的乘车安全
千万不要存侥幸心理!
香蕉水、水果刀、小刀、气球……
统统都是雷区!
最后要告诉大家的是
除了严查违禁物品
对于地铁文明乘车
厦门将要动真格的了!!
要开罚了!!
地铁上吃东西、踩踏座椅等
最高拟罚款200元!
最新消息:厦门拟***《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目前已进入二审!拟禁止一系列影响轨道交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据条例,今后,在地铁上吃东西、踩踏座椅等不文明行为,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在车站内摆摊设点、堆放杂物、拉客揽客以及在车站、列车内擅自兜售或者散发物品、报纸、广告、宣传品等;
● 在车站、列车内吸烟,点燃明火,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以及乱扔果皮、纸屑、包装物等;
● 在车站付费区、列车内进食(***、病人饮食除外);
● 在车站、列车或者其他轨道交通设施上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乱悬挂物品等;
● 在车站、列车内使用滑板、溜冰鞋、独轮车、平衡车等代步工具;
● 在车站、列车内起哄、躺卧、踩踏座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乞讨、卖艺等扰乱乘车秩序以及其他阻碍、影响乘客顺畅通行的行为等。
另外
危害运营安全
最高拟罚1000元!
5月2日上午近10点,一名不明身份的男子翻墙闯入地铁1号线集美学村站和园博苑站之间的轨行区。由于这名男子擅闯的行为,造成两趟地铁晚点,多趟地铁被迫降速运行。
最终,周某因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 ,被处以警告的治安处罚。
《草案》拟规定
对于危害地铁运营安全的行为
由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都记好笔记了吗?
赶紧扩散出去!
提醒身边还不知道的人!
#你遇见过这样的事吗?#
留言告诉我们吧~
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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